2002年12月14日下午,内蒙古农业大学2002级农学2班的郝龙彪、内蒙古工商行政管理学校学生刘业、内蒙古铁路第一小学王超同学为了营救不慎掉入冰窟的小学生,献出了宝贵的生命。
他们面对生与死的考验,用青春、热血和生命奏响了一曲英雄壮歌。他们在关键时刻奋不顾身、舍己救人的英雄主义精神,淡泊名利、无私奉献的崇高品格,用实际行动践行公民道德,弘扬良好社会风气的高尚品质,蕴藏在心灵深处的强烈的正义感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,他们用生命谱写的公民道德建设新篇章,留下了深远的教育意义,永远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!
为了表彰“12.14”群体的英雄事迹,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向英雄群体学习的活动,授予三位牺牲的学生郝龙彪、刘业、王超为“舍己救人英雄”。